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销售人员的提成收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?
问:我们公司根据销售业绩,按月对从事销售的雇员发放一定比例的提成金,该项收入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?
答:根据《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(令第600号)第八条的规定,工资、薪金所得,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雇用而取得的工资、薪金、奖金、年终加薪、劳动分红、津贴、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雇用有关的其他所得。
劳务报酬所得,是指个人从事设计、装潢、安装、制图、化验、测试、医疗、法律、会计、咨询、讲学、新闻、广播、翻译、审稿、书画、雕刻、影视、录音、演出、表演、广告、展览、技术服务、介绍服务、经纪服务、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。
因此,若该销售人员为公司雇用员工,则其取得的提成收入应并入当月收入,按“工资、薪金所得”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。